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,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和谐氛围,12月28日,省安委办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指出,入冬以来,低温、雨雪、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,人流、车流、物流密集,气、电、油、煤用量增加,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。各地各部门要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意识,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,加强组织领导,全面落实党政领导、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全面研判风险,狠抓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工艺设备、重点作业环节,加强对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民用爆炸品、烟花爆竹、水电气热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,进一步巩固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,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战”,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。要持续深化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。针对祭祀用火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生火取暖等用火行为做好火源管控工作,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。要强化应急准备和宣传教育,确保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情况。
来源:辽宁日报·辽望客户端
编辑:刘欣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