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1.对接直播机构和各渠道主播洽谈直播合作,拓展外部直播资源;2.根据各渠道/平台直播生态及品牌策略,规划执行直播合作矩阵及合作机制;3.直播合作日常商务维护以及直播落地执行、效果监控以及数据复盘、效能优化,对gmv负责;4.与主播或者机构沟通、谈判、开发等工作,并与主播或者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。岗位要求:1.具有抖音、快手等平台的主播/KOL,机构资源;2.了解抖音直播、快手直播等,了解各平台直播运营流程及对外合作机制,包括但不限于直播、短视频、图文;3.具有良好的资源外拓及谈判能力,具有媒介商务项目合作经验优;4.大专以上学历,具有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