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职要求:
1、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,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有较好的思想品德素质,没有违法违纪记录;
2、取得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;
3、身心健康,具有一定文字工作能力,能熟练使用计算机,能住校(该岗位需入住学生楼栋);
4、在大学期间(包括本科、研究生学习期间)担任校、院(系)主要学生干部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辅导员(班主任);
5、辅导员专业范围为:思政、管理、法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学或与我校开设的相关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;
6、有过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,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优先考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