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基本工资:月基本工资标准按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(目前标准为1900元)执行。
2、岗位补贴:月岗位补贴标准由岗位补贴系数乘以当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。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系数统一设定为0.4(即760元),若上级出台新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。
3、工龄津贴和军龄津贴:从聘用之日起,每年增加工龄津贴30元。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在校学习时间可作为计发工龄津贴年限。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年限作为计发军龄津贴年限,按虚年计算,每年标准为70元。
4、年终奖: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,享受年终奖,标准为当年12月份的全额工资(新入职员工,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月份比例发放)。
5、社会保险: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本次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按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缴纳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保险。
本次公开招聘的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、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办理,相关费用从区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