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,经学校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1名(人事代理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条件
1.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、研究生学历。
2.具有博士学位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应为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;具有硕士学位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,应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;出生时间以身份证号为准。
3、最高学历应为应用心理学或者临床心理学专业,本科需为应用心理学专业。
4、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,国(境)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,且可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。
5、具备一定的心理教育教学、心理咨询辅导、心理健康活动、危机干预能力。
6.具有心理咨询辅导实习、工作经历,以实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。
7.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(或425分及以上),博士研究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信息发布
通过学校网站、人事处网站、学工部网站进行发布。
(二)报名
应聘人员于6月21日前通过学校招聘系统网投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。(网址为http://zp.xisu.edu.cn,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链接)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四)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及考察
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。
(五)公示
对拟录用人员在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六)签约(另行通知)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招聘系统要求提交附件支撑材料。本人简历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、心理咨询辅导实习证明为必备材料。如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,可在系统“本人科研成果业绩汇总”处进行上传。
(二)应聘人员应对个人提交材料(材料要求见附件)的真实性负责,若发现材料虚假者,学校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。对已签订协议或合同的,学校有权予以解除,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。
(三)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,谨防上当受骗。招聘期间各项安排在学工部、人事处网站上公布,请及时查看。
(四)联系人
学工部:刘老师李老师029-*****4
人事处:廖老师 郝老师029-*****9
联系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—12:00;14:00—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