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、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、连线、起爆等爆破作业;
2、爆炸后检查工作面,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;
3、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,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;
4、爆破作业结束后,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。
岗位要求:
1、20周岁以上,50周岁以下;
2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3、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;
4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5、无犯罪记录;
6、具有履行符合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》(GA990-2012)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。
薪资福利:
1、试用期间3个月,月薪3500元(包食宿);
2、试用期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月薪4000元(底薪)+技能工资(根据个人工作能力逐年递增)+安全奖。(包食宿)